2024-05-21
2024年教师岗前培训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肇庆校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PART.1
一、培训对象
(一)凡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未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
(二)其他有意向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PART.2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分三个模块,即“专业素养与理念”模块、“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和“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
围绕以上三个模块,结合培训内容要求,设置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
PART.3
三、培训方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教师岗前培训采取的方式为:
(一)委托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统一委托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技能》和教研实习环节由我校自主开展培训。
(二)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
其中教研实习环节自入职起至本学期末,应配备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参训人员具体指导,指导老师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教研实习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要求由所在单位、教研室组织协调完成。教研实习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
PART.4
三、培训考核
(一)以考勤结果和考试成绩作为培训考核结果认定依据。
(二)《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按照教育部“两学”教学大纲,实行闭卷考试,其他四门课程实行开卷考查,满分为 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
(三)以下情况视为考勤不合格:(1)请假时间累计占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2)旷课半天及以上;(3)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PART.5
五、培训安排
(一)《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参加广东省师培中心的统一培训。具体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在校内培训,开课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课程安排及地点待定。
PART.6
六、培训注册及报名缴费
(一)培训注册
请参训人员于5月22日14:00至5月24日12:00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itlms/index.do,点击“指令性项目管理”中的“高校岗前培训”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上述岗前培训系统主要用于岗前培训成绩录入以及岗培证书下载,两学成绩录入的起止时间以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为准,届时将在2024年岗前培训交流群(QQ群号:828786009)发布。
(二)报名缴费
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教师先自行垫付,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学校统一资助培训费用。《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每门课程420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每门课程140元。参训教师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通过下载华商E家手机APP,点击“2024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缴费通道”进行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3,逾期不接受补充报名。培训教材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PART.7
七、其他要求
(一)我校教师需通过岗前培训考核方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通知各参训人员务必加入2024年岗前培训交流群(QQ群号:828786009),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参训人员在报名缴费后须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培训效果及双方的权益,培训协议书见附件4,各单位将本单位参训人员的纸质版协议书于5月23日(周四)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20)。
PART.8
八、工作安排
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完成。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培训的统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师资及培训环节;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培训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